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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备案登记制度

2007-06-20

流动党员备案登记制度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区人事局党总支的,要填写《流动党员联系卡》进行备案登记。

二、《流动党员联系卡》应填写本人的入党时间、转入时间、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贴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

三、《流动党员联系卡》是记载流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交纳党费、参加学习等方面情况的凭证。党组织通过《流动党员联系卡》与流动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同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

四、流动党员本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区人事局党总支,避免党组织与个人联系不上的情况发生。

五、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注销该党员《流动党员联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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