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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注意事项

2007-08-09

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未就业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已就业人员除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材料外(不含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未就业证明),还须持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工作流程及要求

1、应聘者携带有关证件、资料、钢笔或签字笔,首先到报名大厅招聘单位展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的《资格审查凭证》。

2、应聘者持加盖印章的《资格审查凭证》及相关证件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到“领表、填表处”领取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一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上,要求贴正贴牢。

3、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验表、交费处”校验报名表。校验合格后,应聘者将报名表和两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交给“验表、交费处”,并交纳考务费50元,领取《准考证领取凭证》。

4、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者办理报名手续后,本人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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