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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优秀
青年技术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步伐,不断优化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区级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技术骨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区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对象和条件参照《关于评选区级学科带头人的暂行办法》执行。
区级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的评选对象为区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生产和教科研工作一线,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
3.某一行业或学科的技术骨干;
4.本人近年来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5.近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区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的评选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牵头负责,采取单位举荐、个人自荐、组织审定、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
1.报名推荐:由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公布评选条件和程序,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2.资格初审: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查核实选拔对象的条件资格,对照评选条件进行遴选,经本单位党组织审议确定后,填写《西青区学科带头人推荐登记表》和《西青区优秀青年技术骨干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连同其本人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业绩报告等有关材料,于2004年7月2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3.考察和拟定初步人选: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区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优秀青年技术骨干初步人选名单。
4.组织审定:召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酝酿讨论,集体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三、组织领导
开展区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的评选工作,是我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努力在全区营造一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强区级学科带头人和区级优秀青年技术骨干的日常管理,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制定出具体的培养措施和培养目标,并抓好落实。要定期对他们进行政治理论培训,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重点科研项目。
中共西青区委组织部
西
青 区 人 事 局
200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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